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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港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漫婷 女士 (法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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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吗 |
(一)商标异议的含义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提出不应给与注册的意见。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被异议的常见理由
1、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2、恶意抢注
3、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
4、与他人已注册、已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5、侵犯在先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的民事权利
(三)商标异议流程
1、填写申请书、委托书、异议理由书、被异议商标公告页
2、将材料递交至商标局
3、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下达受理通知书)
4、实质审查(9-12个月左右,下达裁定书)
(四)商标异议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委托书
2、被异议商标公告页
3、营业执照
4、异议理由书
5、证据材料
注意:所有材料均为双份
若您对商标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华港联。我司还提供国际商标注册、国际条码注册、国际公司注册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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